Updated on December 1, 2022
本刊对稿件中有关实验伦理的描述
1、有关实验动物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1988年颁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卫生部1988年颁布的《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和国际医学期刊要求,本刊对稿件中有关实验动物的描述,要求写清楚以下事项:(1)品种、品系及亚系的确切名称;(2)遗传背景或其来源;(3)微生物检测状况;(4)性别、年龄、体质量;(5)质量等级及合格证书编号;(6)饲养环境和实验环境;(7)健康状况;(8)对实验动物的处理方式;(9)医学实验动物伦理文件,等。医学实验动物分为4级:1级为普通级;2级为清洁级;3级为无特定病原体(SPF)级;4级为无菌级(包括悉生动物)。基金项目和研究生毕业论文等科研实验必须用2级以上的实验动物。
2、有关临床研究
凡涉及临床试验研究(前瞻性研究),作者原则上均应在WHO国际临床试验注册中心(https://www.who.int/ictrp/en/)或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http://www.chictr.org.cn/index.aspx)进行注册,并在稿件中标注临床试验注册号。
凡涉及临床研究(回顾性研究),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伦理的委员会(单位的、地区性的或国家级的)的批准,是否取得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并在稿件中标注伦理委员会批号。
当研究涉及人体实验,作者应注明实验过程是否符合相关人体实验(机构和国家)委员会的道德标准。如果研究在道德标准方面存有疑问,作者必须说明研究方法的合理性,表明审查机构已明确认可了这项研究的可疑方面。当研究涉及动物实验,作者应注明方法是否遵循相关机构和国家关于照料和使用实验动物的指导。
Updated on December 1, 2022
Updated on April 25, 2022